首 页 || 处室职能 || 教育发展规划 || 事业计划 || 学校设置 || 民办教育 || 事业统计 || 信息服务 || 年度文件 || 教委主页
 

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统计指标解释

 

1 学年

1.1 学年

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当年的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1.2 学年初

学年初是指第一学期开学时。

1.3 学年末

学年末是指第二学期结束时。

2 学校(机构)

2.1 职工技术培训学校(机构)

职工技术培训学校(机构)是指以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为目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部门批准,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实施中等职业培训的学校(机构)。

2.2 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

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是指以提高农民的各种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为目的(不包括基础学历教育),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部门批准,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实施各类文化技术培训的学校(机构)。

2.3 其他培训机构(含社会培训机构)

其他培训机构(含社会培训机构)是指以提高社会各类人员的各种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为目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部门批准,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实施各类培训的学校(机构)。

2.4 学校举办者

教育部门办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培训学校(机构);集体办(本表特指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是指由县、乡、村集体单位举办的培训学校(机构)。

其他部门办是指由非教育行政部门的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学校(机构)。

民办是指经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

3 学生

3.1 注册学生数

注册学生数是指上学年登记注册的学生人数。

3.2 资格证书培训

资格证书培训是指接受培训的各类人员经过学习及考试合格,取得达到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3.3 岗位证书培训

岗位证书培训是指接受培训的各类人员经过学习及考试合格,颁发岗位合格证书和上岗任职聘任书。

 
版权所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展规划处 COPYRIGHT(2003)
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